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不同病因引起的血小板计数低于20×109/L伴有严重的出血者 血小板计数不低、但功能异常所致严重出血者 大量输血所致的血小板稀释性减少计数低于50×109/L伴有严重出血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无明显的出血 对于白血病患者,血小板小于10×109应当输血
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100x10/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x10/L,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在50~100x10/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计数限制
当血小板计数>100×109/L时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时应考虑输注 当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血小板输注应缓慢进行,以免引发过敏反应 产妇的血小板低于50×109/L时不一定输血小板
不同病因引起的血小板计数低于20×10/L伴有严重的出血者 血小板计数不低、但功能异常所致严重出血者 大量输血所致的血小板稀释性减少计数低于50×10/L伴有严重出血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L无明显的出血 对于白血病患者,血小板小于10×10应当输血
血小板计数<30×109/L 欲进行有创操作,则必须提高血小板计数至>50×109/L 对于已经存在持续出血或在重要的狭窄腔隙(如大脑和眼)内有出血风险的患者,也应该提高血小板计数到>50×109/L的水平 一般不主张输注血小板达到>100×109/L 出血患者伴贫血,应给予输注血小板
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计数限制
不同病因引起的血小板计数低于20×10~9/L伴有严重的出血者 血小板计数不低、但功能异常所致严重出血者 大量输血所致的血小板稀释性减少计数低于50×10~9/L伴有严重出血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无明显的出血 对于白血病患者,血小板小于10×10应当输血
血小板计数<30×109/L 欲进行有创操作,则必须提高血小板计数至>50×109/L 对于已经存在持续出血或在重要的狭窄腔隙(如大脑和眼)内有出血风险的患者,也应该提高血小板计数到>50×109/L的水平 一般不主张输注血小板达到>100×109/L 出血患者伴贫血,应给予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30×10/L 欲进行有创操作,则必须提高血小板计数至>50×10/L 对于已经存在持续出血或在重要的狭窄腔隙(如大脑和眼)内有出血风险的患者,也应该提高血小板计数到>50×10/L的水平 一般不主张输注血小板达到>100×10/L 出血患者伴贫血,应给予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30×109∕L 欲进行有创操作,则必须提高血小板计数至50×109∕L 对于已经存在持续出血或在重要的狭窄腔隙(如大脑和眼)内有出血风险的患者,也应该提高血小板计数到50×109∕L的水平 一般不主张输注血小板达到100×109∕L 出血患者伴贫血,应给予输注血小板
当血小板计数大于1000×109/L,需要进行血小板单采术 当血小板计数大于300×109/L,需要进行血小板单采术 当血小板计数大于800×109/L,需要进行血小板单采术 当血小板计数大于500×109/L,需要进行血小板单采术 很少需要进行预防性血小板单采术
药液必须新鲜配制 药液不可溢出静脉外 若出现药液外渗,立即热敷 每周检查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 用后的注射器和空药瓶应单独处理
当血小板计数大于1000×109/L,需要进行血小板单采术 当血小板计数大于300×109/L,需要进行血小板单采术 当血小板计数大于800×109/L,需要进行血小板单采术 当血小板计数大于500×109/L,需要进行血小板单采术 很少需要进行预防性血小板单采术
血小板计数>100×10/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L,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是50~100×10/L,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血小板输注不受限制 血小板计数<40×10/L,才应立即输血小板
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 非溶血性发热性输血反应 细菌污染反应 循环超负荷 过敏反应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是50~100×109/L,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血小板输注不受限制 血小板计数<40×109/L,才应立即输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30×109/L,并可以产生自发性出血 欲进行有创操作,则必须提高血小板计数至>50×10/L 对于已经存在持续出血或在重要的狭窄腔隙(如大脑和眼)内有出血风险的患者,也应该提高血小板计数到>50×109/L的水平 一般不主张输注血小板达到>100×10/L 出血患者伴贫血,应给予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30×109/L,并可以产生自发性出血 欲进行有创操作,则必须提高血小板计数至>50×109/L 对于已经存在持续出血或在重要的狭窄腔隙(如大脑和眼)内有出血风险的患者,也应该提高血小板计数到>50×109/L的水平 一般不主张输注血小板达到>100×109/L 出血患者伴贫血,应给予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50x10/L时应考虑输注 当血小板计数在50~100x10/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当血小板计数>100x10/L时可以不输 血小板输注应缓慢进行,以免引发过敏反应 产妇的血小板低于50x10/L时不一定输血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