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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应税收入金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以应税收入金额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支出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以本期经营支出额核算出的应税收入额乘以税法规定的核定利润率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应税收入金额减去税前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减除费用20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800元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去合理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 股息、红利所得 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 同一事项连续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上一级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下一级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计算适用境外税额直接抵免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为将该项境外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还原计算后的境外税前所得 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扣除按规定计算的与取得该项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各项应税所得纳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做任何扣除 非居民企业的境外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补(退)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已预缴所得税额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所得按月征收 稿酬所得按次征收 个人在同一活动中兼有不同劳务报酬所得的,应合并各项所得统一纳税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税收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应税收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或每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按月征收。 稿酬所得按次征收。 个人在同一活动中兼有不同劳务报酬所得的,应合并各项所得统一纳税。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减除费用2000元,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20%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去合理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两次支付的稿酬 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工资薪金所得应该以年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 工资薪金所得应该以月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 稿酬所得应该按比例税率20%计算应纳税额 稿酬所得应该按实际税率14%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