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居民个人出租的住房免征房产税 名胜古迹管理部门所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公园小卖部房产免征房产税
更换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其更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但不扣减原来相应旧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自营的不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分别按照地上与地下建筑物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暂不缴纳房产税 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另一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屋出租的,由出租人纳税 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暂不缴纳房产税 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融资租赁房屋的,以租金总额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投资联营,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投资风险的,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 出租的房产,由出租方以租金计征房产税 出租的房产,由承租方以租金计征房产税
房屋出租的,由承租入纳税 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暂不缴纳房产税 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另一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售出前自用的商品房 国有企业已作贷款抵押的房产 外商投资企业出租的房产 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
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地下建筑物的原价折算为房产原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减征房产税 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免征房产税 按照出租地下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征房产税 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公园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国家机关出租的房产
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暂不缴纳房产税 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另一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屋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确定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不增加房屋的原值 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利润,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出租房产征税 对融资租赁的房屋,应以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纳税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暂不缴纳房产税 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免征房产税 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不改变房产原值 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暂不缴纳房产税 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另一纳税单位的房产,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公园中照相馆所使用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地下建筑物的原价折算为房产原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暂不缴纳房产税 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另一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