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资产收购,所得税要适用特殊性处理规定,其一是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必须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 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规定时,双方均不计算所得或损失
转让定价的立法 转让定价税制 预约定价安排 预约定价条款
税法上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 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85%,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可以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企业债务重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重组业务中,受让企业支付的对价必须以股权为支付形式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日内进行备案 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备案事项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受理备案,资料齐全的,应当场在《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表》上签字盖章,并退1份给备案人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受理备案,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备案人各应补正事项 税务机关在调查核实时,如发现此种股权转让情形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应不予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不含股权收购 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可以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企业债务重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资产收购,所得税要适用特殊性处理规定,其一是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必须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 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规定时,双方均不计算所得或损失
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时,双方均不计算所得或损失 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资产收购,所得税要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之一是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
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处理的,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 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为税收违法行为轻微, 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 拟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为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为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税务稽查结论》
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时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务处理 接受货币资产捐赠的税务处理 股份制企业资产重组中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使用非标准的转让定价方法的企业 有大量的跨国关联业务的企业 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面临激烈竞争的企业 正在受到转让定价税务审查的企业
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重组业务中,受让企业支付的对价必须以股权为支付形式
原税务处理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 __, 处理明显不当的, 予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并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复查发现新的税收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相关,只对新发现的税收违法问题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原税务处理决定涉及少缴、未缴税款的,应当依法追缴;涉及多收税款的,可以依法退还 原税务处理决定的处罚原则上不再改变,但处罚明显偏重,或者案件原处理单位人员与被处理对象通谋,故意偏轻处罚的,可以改变 复查发现新的税务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没有相关的,应当在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注明原税务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