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案情: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于1993年以婚后积蓄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共同经营出租运营业务。1994年3月6日,因家庭矛盾,双方发生纠纷,进行争吵。王某一气之下,将桑塔纳轿车开走离家独居。4月1日,壬...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因此而无效  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也应返还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张某任某县法院副院长,王某任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某和刘某系姑表兄弟,李某任某市某区法院副院长,刘某任该市所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某和赵某系多年同窗,王某的儿子和赵某的女儿恋爱、结婚,王某为某区人民法院院长,赵某为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丁某系某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后与本院审判员结婚,现仍工作在原岗位上  
陈某的行为属于隐匿他人邮件  张某的行为属于私自开拆他人邮件  鉴于张某、王某二人系夫妻关系,所以不应当对张某予以处罚  陈某是基于朋友请求,且考虑到对方是夫妻关系才隐匿他人邮件,并非为了个人私利,应当对其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若张某的债权人李某,欲宣告张某失踪,诉至法院,则法院应先受理宣告失踪,后受理宣告死亡  若王某撤回起诉,张某的债权人李某欲宣告张某失踪而王某不同意的,法院不得受理  若张某重新出现并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后,其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但是若王某再婚后又离婚,则不可以  宣告死亡后,张某的妻子将财产赠与丁某,后张某出现,则他有权向丁某主张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时,可以要求给予适当赔偿  
李某婚后财产 3.5万元  李某婚后财产 3.5万元、李妻婚后财产 1.5万元  李某婚后财产 3.5万元、李妻婚后财产 1.5万元、李妻医药费5, 000元  李某婚后财产 3.5万元、李妻医药费 5,000元  
(A) 二人之间是夫妻关系  (B) 二人之间有继承关系  (C) 二人之间无夫妻关系  (D) 二人之间无任何关系  
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因此而无效  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因此而无效  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因此而无效  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