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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的旅店2009年1月开业,因一直未申报,县地税局几次通知其申报,其拒不申报。 2009年10月7日县地税局稽查核定其欠缴税款5万元,并于2009年10月10日对赵某处以补交税款和滞纳金,罚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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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  撤销地税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终结复议案件的审理  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对缴纳税款和罚款决定 罗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罗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地税局的上一级地税局申请  对扣押行为不服罗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地税局扣押罗某中巴车的措施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  
该银行对县地税局的通知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宋某对县地税局的扣划不服,可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宋某对县地税局的责令缴税决定不服,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宋某最迟有权在2011年7月20日起诉  
属于初次实施税收违法行为  主动配合查处此案  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税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  
若王某两次偷税数额合并计算占当期应纳税额20%以上,则王某的行为构成逃税罪  王某的偷税数额尚未达到法定定罪标准,所以王某不构成逃税罪  县地税局应依职权追缴王某所偷的税款及滞纳金  县地税局应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县地税局应当依职权对王某处以行政处罚  
撤销地税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驳回李某的复议申请  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  给予地税局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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