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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承包人原因的延误造成赔偿,最高赔偿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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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除承包人相应的工程量  承担延误施工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  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顺延延误的工期  辞去现任职务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发包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中要求完成的所有义务,应当赔偿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平均赔偿限额  最高赔偿限额  有限赔偿限额  最低赔偿限额  
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予以调整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对方人员和财产损失的赔偿条款  由于预谋或故意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处罚和赔偿条款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的违约金或承担发包人损失的条款  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地履行合同责任,或出现严重违约时的处理规定  
签约合同价的3%  签约合同价的5%  签约合同价的10%  签约合同价的20%  
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是否可以调整由双方协商决定  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予以调增加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  
工程结算价的2%  签约合同价的2%  工程结算价的3%  签约合同价的3%  
减除承包人相应的工程量  承担延误施工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  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辞去现任职务  顺延延误的工期  
减除承包人相应的工程量  承担延误施工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  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顺延延误的工期  辞去现任职务  
公尺结算价的2%  签约合同价的2%  工程结算加的3%  签约合同价的3%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与监理人共同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并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  承包人因采取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而增加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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