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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必须提供行政处理决定书等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行政相对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行政相对人必须能够提供证明具体刑侦行为违法的事实证据 行政相对人必须能够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即满足要求
行政案卷制度是指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 告知制度是指行政主体作出某项行政行为之前就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享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有义务告知相对人并加以指导 教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正式作出某种不利决定时,应当将有关法律救济权利事项明确的告知,但若行政机关未履行这个程序,不承担法律后果 说明理由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应将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理由对行政相对人说明
内部法律文书 外部法律文书 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 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签订行政合同 行政主体认可行政相对人特定主体资格 行政主体对作出一定成绩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精神鼓励
行政诉讼处理的是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争议,抽象行政行为不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一并审查的对象 行政诉讼是以不服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原告 行政诉讼以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为被告 行政诉讼在证据规则上实行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 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__ 违反法定程序 判决显失公正 主要证据不足 没有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减损权利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主要证据不足
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但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行政机关发出补充公告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复议申请期限,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 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自愿性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 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行政相对人必须能够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事实证据 行政相对人只要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即满足要求 行政相对人必须提供行政处理决定书等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行政相对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__ 违反法定程序 判决显失公正 主要证据不足 没有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备案记录 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执法记录 执法相对人的确认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