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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以垃圾为原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以人发为原料生产的假发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对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免征增值税
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从2002年度起,中远集团的轮船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 从2002年度起,中远集团的轮船修理业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3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发票,进项税额可以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抵扣,逾期不可以抵扣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废旧物资公司未加盖“开票人专章”,但加盖“财务印章”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自2004年1月1日起,利用石煤生产的电力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自2004年1月1日起,利用石煤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再生水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利用垃圾生产的电力,减半缴纳增值税 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以煤矸石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015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无期限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提供垃圾处理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以垃圾为原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015年12月31日前,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实行限额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实际安置残疾人每年可退增值税的限额,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倍确定 实际安置残疾人可退增值税限额,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3.5万元 实际安置残疾人可退增值税限额,每人每年最低不得低于2万元
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以人发为原料生产的假发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农村电管站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应征收增值税 自2001年1月1日起,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自2001年1月1日起,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 实行无限额即征即退政策 实行跨年度待转办法 实行按月退还增值税办法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按照实际安置随军家属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
销售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按每日(次)计征的,销售额为200-300元 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税务机关在认证中发现的失控发票,不得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增值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转让电影版权、发行电影以及在农村放映电影免征增值税 2015年12月31日前,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