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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市政工程项目2010年4月25日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日上午9点,地点在黄浦区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402室,投标有效期截止日为2010年11月10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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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枢纽项目  商品住宅项目  市政工程项目  社会福利项目  
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招标  在满足开标条件的会议室进行招标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招标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二级  甲乙两个单位应就各自承担的部分与发包方签订合同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标时间为2010年6月2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在黄浦区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402室  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开标时,可以由投标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  招标人对2010年6月2日上午9点30分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但不是合同  甲乙联合投标体接收到中标通知书时该通知书开始生效  双方应在2010年12月1日之前签订书面合同  甲乙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放弃中标项目,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招标人应在2010年11月15日内向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甲公司不得以与乙公司有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60万元,乙公司承担40万元的损失,甲乙公司不得拒绝  建设单位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50万元,乙公司承担50万元的损失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不得以与甲公司有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甲公司支付了100万元以后,乙公司就不再对建设单位承担债务  
由投标人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单中确定的人员  某投标人的近亲属  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从事招标工作满九年并具有高级职称的招标人代表  项目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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