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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应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营业税应税行为的,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营业额的,应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行为和货物,如未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以及货物的销售额,应统一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行为和货物,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 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 对于纳税人经营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营业税劳务的经营行为,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除了主营届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也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 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 对于纳税人经营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营业税劳务的经营行为、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除了主营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在不同税种征税范围的经营项目总体核算、总体申报纳税 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纳税人兼营的销售货物或提供非应税劳务,与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应税劳务,分别核算,分别就不同项目的营业额(或销售额)按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纳税人有兼营行为但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 搬家劳务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企业和个人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按期纳税的每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300元 某生产型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其提供的运输劳务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汽车制造厂销售自产汽车并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饭店提供客房、餐饮服务并设立独立的柜台外销自制的食品 空调厂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服务 电脑公司销售自产电脑并负责运输劳务
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 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征收机关来执行 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的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单独核算的,可以按销售额比例来计算减免税
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缴纳增值税的兼营行为 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缴纳营业税的兼营行为
属于一般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分别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属于特殊兼营行为,由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营业税的营业额 属于混合销售行,一并缴纳增值税 属于混合销售行,一并缴纳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采取“一票制”收费,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可减除拍卖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后计征营业税 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未分配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文化培训行为,凡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的,其文化培训收入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文化培训行为,如果纳税人是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全部收入都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文化培训行为,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的,全部收入均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文化培训行为,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培训行为的营业额
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缴纳增值税的兼营行为 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缴纳营业税的兼营行为
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 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 对于纳税人经营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营业税劳务的经营行为,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除了主营属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也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在不同税种征税范围的经营项目总体核算、总体申报纳税 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纳税人兼营的销售货物或提供非应税劳务,与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应税劳务,分别核算,分别就不同项目的营业额(或销售额)按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建材商店在向A公司销售建材,同时为B公司提供装饰服务 餐厅提供就餐服务并销售烟酒 塑钢门窗商店销售外购产品并负责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汽车销售公司仅为顾客提供汽车装饰服务
从事货物运输的纳税人运输货物的同时销售所运输货物的,缴纳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征收机关来执行 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的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单独核算的,可以按各自占销售额比例来计算减免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免征营业额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该经济行为属于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销售产品应纳的增值税和运输行为应纳的营业税。 该经济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只缴纳增值税。 该经济行为属于兼营行为,且运输货物与销售货物有从属关系,故只缴纳增值税。 该经济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销售产品应纳增值税和运输行为应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