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举报称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局长李某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监察机关经初步审查后认为李某存在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并可能需给予开除处分,县监察机关予以立案调查并向县人民政府备案 某监察机关在经过立案调查后发现,虽然存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但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于是主动撤销立案并告知了被调查人员 2006年3月1日,荣某因违反行政纪律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因涉案人员多、取证困难,直至 2006年9月,仍未结案。于是,该监察机关在未经上级监察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决定将办案期限延长至2006年12月底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主要涉案人员已经离境,致使调查工作无法进行,于是决定终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