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营业机构向客户出售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原则上每个账户每次只售一本 营业机构向客户出售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如业务量大的单位最多售出不超过七天的用量; 柜台人员出售空白支票及一柜通支款凭条时,应打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和12位支付行号等信息。 对于使用量较少的客户,可以根据其使用量按份出售。
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应要求其填写结算凭证购买单,并加盖预留印鉴 属于客户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经客户授权,可由我行代为签发 属于我行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签发 银行员工可为客户代购、保管和传送重要空白凭证
严格审核办理人员身份,严禁将空白重要凭证出售给非本行开户客户。 凭条上加盖的印鉴必须与银行预留印鉴核对相符。 应按照客户提交的收费凭证配发凭证。 严禁跳号出售空白重要凭证。
可将空白重要凭证出售给非本行开户客户 客户提交的凭证上加盖的印鉴必须与银行预留印鉴核对相符 应按照客户提交的收费凭证配发凭证 严禁跳号出售空白重要凭证
柜员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加盖开户行全称、开户单位账号、票据交换号及行号等戳记 柜员在《重要空白凭证出售登记簿》上记载相关重要空白凭证资料,并在“经办人“处签章后,连同业务交易回单、收费凭证回单、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交客户签收 现金管理中心库管员登记《款项交接登记簿》及《现金库存券别登记簿》 如出售的是磁码支票,则需在出售支票上打印磁码
先办理后收款 先收款后办理 不收款先办理 预收款后办理
对外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应验证客户身份,并根据客户业务量适量出售。 对外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应坚持先收款后办理的原则。 农商行工作人员不能代客户签收、购买重要空白凭证。 柜员签发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交主管盖章证明后,可继续出售。
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按顺序使用,逐份销号;出售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核对客户预留印鉴 柜员办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交接,必须在有关登记簿上登记并签章,以明确责任。 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按顺序使用,逐份销号。 出售重要空白凭证时可以不核对客户预留印鉴
客户办理销户手续时,应先缴回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 因种类取消.格式改变等原因不再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一律交回入库,做重要空白凭证作废.销毁处理。 重要空白凭证均由系统自动销号。 营业机构调入重要空白凭证时,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凭证调拨单与实际调入的实物种类及数量是否相符,清点核对凭证号码是否正确.连续。
不得办理存款业务 不得办理支付业务 不得出售空白重要凭证 不得出售付款凭证 不得开通网银支付功能
负责办理业务所需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的领缴、出售、使用、保管、登记,确保账、证相符 负责办理营业用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领用与保管,登记相应登记簿,领取时应由主管授权(或审批)并监交 负责每日换人清点、复核当日尾箱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 负责营业终了重要空白凭证的轧账工作,确保所记录的流水账日终(日中)轧账平衡,经核对无误并经事后主管审核后整点、封箱、上双锁
《空白重要凭证保管登记簿》 《空白重要凭证使用登记簿》 《空白重要凭证查库登记簿》 《空白重要凭证出售登记簿》
柜员应严格审核办理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授权委托书 柜员应严格核对各凭证上加盖的印鉴是否与其预留印鉴相符,如不符合,不予办理 在进行凭证交接前,应严格审查凭证各要素是否齐全,凭证记载的要素、登记簿与凭证实物是否相符 在出售前,应先检查客户前期购买的凭证的使用状态,如有未销号的请客户解释原因,如是客户作废的应要求其缴回并在系统作销号处理,如未能缴回已作废凭证的,应出具书面风险证明 柜员出售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认真选择重要空白凭证的支取方式
应坚持先收款后办理的原则 可由信用社工作人员代客户签收、 购买重要空白凭证 开户单位(或个人) 领购重要空白凭证时, 填写一式两联的“凭证出售单” , 加盖预留印鉴 验证客户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