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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22%,因此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未超过半数,因此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因此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未超过半数,因此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22%,因此通过
对此4万元债务,应该由甲、乙、丙三个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此4万元债务,应该由公司撤销时的实有财产来偿还,甲、乙、丙三个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4万元债务,应该先用公司撤销时的实有财产来偿还,甲、乙、丙三个股东应该在实缴资本与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对此4万元债务,应该由公司以及甲、乙、丙三个股东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公司将其部分资产分为两部分,组建成乙、丙两家公司 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 甲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甲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4万元债务,应该由甲、乙、丙三个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此4万元债务,应该由公司撤销时的实有财产来偿还,甲、乙、丙三个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4万元债务,应该先用公司撤销时的实有财产来偿还,甲、乙、丙三个股东应该在实缴资本与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对此4万元债务,应该由公司以及甲、乙、丙三个股东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22%,因此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冈甲、丙所持表决权未超过半数,因此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5%,因此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不符合该法定条件,因此不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30%;乙以现金10万元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30%;丙以房屋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40% 公司存续期间,各出资方均可抽回出资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有限责任公司与乙银行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丙公司应承担70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公司对于甲有限责任公司和乙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丙公司对5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对增加的2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与乙银行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公司的同意
法院首先应该通知A公司及甲乙丙 法院可以直接拍卖甲在A公司的股权 乙和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乙和丙自接到法院通知之日满20日均不愿购买甲在A公司的股权,A公司以外的丁可以购买 如果乙和丙自接到法院通知之日满30日均不愿购买甲在A公司的股权,A公司以外的丁可以购买
该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因为已经经过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2/3多数通过了 该股东会的决议无效,因为该股东会的召开未通知其他15名小股东,因此程序不合法 其他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申请法院撤销该股东会的决议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的60日内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30%;乙以现金10万元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30%;丙以房屋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40%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存续期间,各出资方均可抽回出资
公司设立时的书面承诺数额 在关联公司持股的比例 所持股份 人个全部财产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未超过半数,因此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22%,因此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