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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式与监管重点 最低资本要求 市场约束 治理结构
2007年2月28日,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确定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 在其他国家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自2010年底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5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压力测试必须具有意义,且足够审慎 进行压力测试的目标是要求商业银行必须考虑最差的情形 在评估资本充足性时,采用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不必具有压力测试过程 除了一般的压力测试,商业银行必须进行信用风险压力测试 商业银行可基于其所面临的不同情形而开发不同的方法来符合压力测试的要求
2007年2月28日我国正式启动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工程 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自2010年年底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新资本协议银行经批准可暂缓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最迟不得迟于2015年年底 中国银监会确立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 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3年起自愿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银行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市场约束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在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 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
《巴塞尔资本协议Ⅰ》 《巴塞尔资本协议Ⅱ》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 《巴塞尔资本协议Ⅳ》
在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 银行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市场约束 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关于资本协议的市场风险补充规定》 《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资本协议》
《巴塞尔资本协议》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采用内部评级法评估资本充足性的商业银行必须有健全的压力测试过程 压力测试必须有意义,而且必须审慎 压力测试并非是要求考虑最差的情景 必须经常进行压力测试 可以开发不同方法来符合压力测试要求
在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 银行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市场约束 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即《巴塞尔资本协议》,也称为巴塞尔协议I1)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正式发表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也称为巴塞尔协议I2) 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也称为巴塞尔协议I3) 巴塞尔协议I1提出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巴塞尔协议I3体现了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新思维,按照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并重,资本数量和质量同步提高,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并行,长期影响与短期效应统筹兼顾的总体要求,确立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新标杆
压力测试必须具有意义且足够审慎 进行压力测试的目标是要求商业银行必须考虑最差的情景 在评估资本充足性时,采用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不必具有压力测试过程 除了一般的压力测试,商业银行必须进行信用风险压力测试 商业银行可基于其所面临的不同情形而开发不同的方法来符合压力测试的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 《巴塞尔协议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