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国有企业可继续以出让方式使用土地 对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采用授权经营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国家以作价转为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 对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也可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向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各项土地资产配置政策涉及的具体行业划定和土地收益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土资源部分别协商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