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级以上地方建委批准 市级以上地方规划部门批准
城市道路横断面规划设计 城市道路交叉口 城市道路平面规划设计 城市道路纵断面设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3年内不得挖掘 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5年内不得挖掘 对未达到法定不得挖掘期限限制的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县级以上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挖掘
恢复城市道路原状 保障占用范围内的交通畅通 及时清理占用现场 损坏城市道路的给予处罚 修复或赔偿损坏的城市道路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
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6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2年内不得挖掘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 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有或者挖掘
30000元以下 20000以下 50000以下 工程造价的2%以下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 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 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无需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道路竖向设计 城市道路横断面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