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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商业银行应对非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分为高级和低级 商业银行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封闭式理财产品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投资者不得进行认购或者赎回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在理财产品销售规范化方面得到了较大提高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部分商业银行通过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来实现理财产品管理的规范化要求 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理财产品零/负收益和展期事件不断暴露,法律法规密集出台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综合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理财顾问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在特殊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略高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 商业银行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属于其清算财产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 商业银行不得发行未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 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商业银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10%
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的理财产品(计划) 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无定价依据的理财产品(计划) 商业银行不得销售风险过大的理财产品(计划) 商业银行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不得挪用客户资金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 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高于或等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合格投资者__理财产品的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 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理财产品投资者支付收益 商业银行不保证理财产品投资者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之一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基本要求 商业银行投资研发新理财产品的管理 商业银行销售原有理财产品的管理 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管理 风险提示
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产品(计划)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但不能是对最终支付货币的工具的选择权利 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产品(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商业银行承担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中,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 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产品(计划)的风险状况,设置适当的销售起点金额,无需设置期限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基本要求 商业银行投资研发新理财产品的管理 商业银行销售原有理财产品的管理 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管理 风险提示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基本要求 商业银行投资研发新理财产品的管理 商业银行销售原有理财产品的管理 代理销售其他非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管理 理财产品的相关合同、内部法律审查意见、管理模式
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的风险状况,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不能独立侧算的理财计划 商业银行可以销售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 商业银行将有关市场监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终止参考条件时,应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作出明确解释
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计划 商业银行将有关市场监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终止参考条件时,应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作出明确解释 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的风险状况,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商业银行可以销售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
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对理财产品进行拆分等方式,向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低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商业银行不得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过程中误导投资者,但投资者确有需求,客户经理可以代为操作 商业银行通过营业场所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当实施理财产品销售专区管理,并在销售专区内对每只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根据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本金收益保障程度不同,理财产品可分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最符合理财业务本质特征的一类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主体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最大的特点是为银行承诺支付最低收益,这部分收益所对应的风险由银行承担
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较差, 存续期间内无法赎回, 但是可以在二级市场转让 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相对不高, 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资产、 债券、债权类资产 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 主要的销售渠道是银行网点和网上银行 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相对较短, 其收益率一般高于银行同等期限定期储蓄利率
商业银行总行统一负责本行理财产品投资运作等事项的审批与管理 商业银行应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管理 商业银行应审慎尽责地管理投资组合,建立投资资产的全程跟踪评估机制 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的,由代理行管理层审核批准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本质上是受投资人委托而开展的直接融资业务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资金最终所有者是客户 银行理财业务是“轻资本”业务 理财产品不会耗用银行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