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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A市B县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采购茶叶。乙公司在某茶厂采购茶叶之后,将销售发票开给甲公司,乙公司没有就该项采购业务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A市B县国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要求乙公司缴纳增值税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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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复议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复议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决定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复议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决定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后,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复议机关强制执行  自复议决定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后,复议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县地税局  县地税务局及其所属的县政府  市地税务局  县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  
自复议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复议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决定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复议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决定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后,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复议机关强制执行  自复议决定决定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后,复议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若县地税局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没有提出书面答复,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若复议机关认为本案情况比较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上级复议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若认为本案情况比较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复议机关应当作出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若复议机关变更了B县地税局确定的营业税款,无需再责令被申请人退还税款  
应当先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之后,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可以向A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并且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向A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  可以在提供了担保并且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之日起60日内,同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乙公司终止后,它的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公司无法参加行政复议的  经复议机关允许,乙公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需要有权机关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确认的  乙公司未缴纳滞纳金的  
若县地税局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没有提出书面答复,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若复议机关认为本案情况比较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上级复议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若认为本案情况比较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复议机关应当作出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若复议机关变更了B县地税局确定的营业税款,无需再责令被申请人退还税款  
乙公司终止后,它的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公司无法参加行政复议的  经复议机关允许,乙公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需要有权机关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确认的  乙公司未缴纳滞纳金的  
应当先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之后,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可以向A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并且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向A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  可以在提供了担保并且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之日起60日内,同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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