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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在城市规划法律规范中一般规定城乡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上报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城市区域专项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城乡规划审批机关在对上报的城乡规划组织审查同意后,予以书面批复 城乡规划行政程序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这样一项事关城乡建设发展全局的重要环节,涉及城市公众利益和相关方面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承担编制城乡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编制城乡规划应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创造条件 编制城乡规划应充分考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
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 创造和谐宜人的生活环境 运用多种学科于城乡规划以增强综合性 提高城市景观和城市整体形象的艺术水平
城乡规划是一项非政府性质的职能 城乡规划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手段 城乡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的经济活动 城乡规划是一门具有综合性质的科学 城乡规划是协调城市环境的空间艺术
属于城乡规划范畴的直辖市、市、镇、乡,约束行为范畴为城市建设,约束的地域范围为城乡规划地区 属于城乡规划范畴的直辖市、市、镇,约束行为范畴为实施城市规划,约束的地域范围为城乡规划区 属于城乡规划范畴的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约束行为范畴是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约束的地域范围为城乡规划区 直辖市、市、镇、村庄,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地域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对相对精确状态的把握 更接近事物的联系和发展的各个阶段 各个发展环节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 随着时间、地点、条件不同、情况是各不相同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城乡规划的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城乡规划必须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指导下完成 城乡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计划的落实作空间上的部署
提高城乡规划的质量和水平 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 运用多种学科于城乡规划以增强综合性 提高城市景观和城市整体形象的艺术水平 创造和谐宜人的生活环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而城乡规划同时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的依据 根据城市发展的长期性和连续性特点,城乡规划应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更长远的考虑 城乡规划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有关内容,合理确定城乡发展的规模、速度和内容等 城乡规划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下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和保护制定战略目标和具体计划
对相对精致状态的把握 更接近事物的联系和发展的各个环节 各个发展阶段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 随着时间、地点、条件不同、情况是各不相同的
形象思维 系统思维 非线性思维 模糊思维 逻辑思维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在城市规划法律规范中一般规定城乡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上报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城市区域专项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城乡规划审批机关在对上报的城乡规划组织审查同意后,予以书面批复 城乡规划行政程序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这样一项事关城乡建设发展全局的重要环节,涉及城市公众利益和相关方面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保障城市政府在实施城乡规划中的权威,保证城乡规划顺利实施 保障城市各项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轨道,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 保障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控制和城乡建设 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控制引导 区域规划和总体规划
保障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保障城市政府在实施城乡规划中的权威地位 保障城市各项建设纳人城乡规划轨道,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 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城乡规划是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民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民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 城乡规划不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 城乡规划是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的,以图纸和文本为表现形式 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时应遵循的原则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实施规划时应遵循的原则 城乡规划规定的用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可以随意改变用途的原则 在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实施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在镇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实施规划时应遵循的原则
城乡规划是一项非政府性质的职能 城乡规划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手段 城乡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的经济活动 城乡规划是一门具有综合性质的科学 城乡规划是协调城市环境的空间艺术
适应新形势需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依靠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 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实现我国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推动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