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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允许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二百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对于股本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缴纳出资后,可以不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及出具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最低发额为人民币5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变更作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有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货物出资,也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 以非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也不得低估 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其他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支付该曲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并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否则不仅要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此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有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要求 全体股东的货币资金应占注册资本的30%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达到法律规定的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可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最低发额为人民币5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变更作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封闭及设立程序简单的特点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万元,分两次缴纳其出资额 不设股东会,由甲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甲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多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40%的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均以实物和劳务形式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有限额要求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应占注册资本的30%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达到法律规定的比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万元,分两次缴纳其出资额 不设股东会,由甲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甲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多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40%的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均以实物和劳务形式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变更作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否则不仅要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由20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否则不仅要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