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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钱某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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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从未欠赵某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钱某所言属实  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赵某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赵某欺诈钱某而订立买卖合同,赵某请求钱某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钱某则主张撤销合同  赵某因货物买卖享有对钱某的金钱债权200元,钱某因劳务而对赵某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赵某向钱某主张给付,钱某则称双方债务抵消  
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当事人的履行没有先后顺序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  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只为永久性抗辩权,不为延期性抗辩权  只为延期性抗辩权,不为永久性抗辩权  既为永久性抗辩权,又为延期性抗辩权  或为永久性抗辩权,或为延期性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降低注册资金  对方当事人银行贷款数额激增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对方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不安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降低注册资金  对方当事人银行贷款数额激增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对方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将直接导致合同的消灭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赠与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适当担保,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能提供适当担保,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能提供适当担保,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方当事人降低注册资金   对方当事人银行贷款数额激增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对方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在先履行的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一方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如果先履行的当事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后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诉抗辩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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