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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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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的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不得主张回赎标的物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该标的物可以直接由管理人进行处置,拍卖的价款还给乙公司  乙公司不得取回该标的物  可以由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可以直接作为甲公司的财产,乙公司按照规定申报债权  
该标的物可以直接由管理人进行处置,拍卖的价款归还给乙公司  乙公司不得取回该标的物  可以由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可以直接作为甲公司的财产,乙公司按照规定申报债权  
出卖人应当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向债务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债务人的出资人对其已经缴纳的出资, 有权行使取回权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债务人为他人保管的财产, 财产的权利人有权行使取回权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 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 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取回权的行使需经人民法院许可  
作为甲公司的财产  巾乙公司追回  由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由管理人所有  
该标的物可以直接由管理人进行处置,拍卖的价款归还给乙公司  乙公司不得取回该标的物  可以由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可以直接作为甲公司的财产,乙公司按照规定申报债权  
该标的物可以直接由管理人进行处置,拍卖的价款归还给B公司  B公司不得取回该标的物  可以由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可以直接作为A公司的财产,B公司按照规定申报债权  
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向债务人申报债权  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出卖人不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登记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出卖人不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其货款可以作为对破产企业的债权进行申报  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管理人不能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为这属于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务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作为甲公司的财产  由乙公司追回  由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由管理人所有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对其已经缴纳的出资,有权行使取回权.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为他人保管的财产,财产的权利人有权行使取回权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取回权的行使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出卖人不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向债务人中报债权  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出卖人不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向债务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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