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在建造、运行和退役期间,都要制订一个完善的辐射防护大纲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要遵循辐射防护实践的正当化、辐射防护的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这三项基本原则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在正常运行、检修、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期间,要采取合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所受到的剂量照射低于规定的剂量限值 要对设施所产生的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进行有效的处理,以确保公众所受的辐照剂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要建立辐射防护组织机构,对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期间的辐射防护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