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机构的监察稽核负责人遇有如下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基金销售机构违规使用基金销书专户,基金销售机构挪用投资人资金或基金资产,基金销售中出现的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应当检查基金募集期间基金销售活动的合法、合规请况,并自基金募集行为结束之日起10日内编制专项报告,予以存档备查 在基金持续销售期间,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应当定期检查基金销售活动的合法合规情况,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中专项说明,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应当检查基金募集期间基金销售活动的合法、合规情况,并自基金募集行为结束之日起15日内编制专项报告,予以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