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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可以形成准共有关系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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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电梯  外墙面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共有性质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财产  合伙组织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财产  夫妻在分居期间分别形成的财产  
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  在分割共有财产的时候,要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共有人出卖共有份额的,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按份共有人有权在共有人之间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但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还需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无需办理注销登记  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担保法》的规定与《物权法》不一致的,应该适用后者的规定  《物权法》未作规定的问题,《担保法》有关规定仍然可以适用  《担保法》未作规定的问题,《物权法》有关规定仍然可以适用  《担保法》司法解释有不同于《物权法》规定的,应该适用后者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甲、乙夫妻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  丙、丁二人在没有分割其父遗留的财产之前对财产的共有  戊、己二人购买一台轿车并约定按照出资额行使对轿车的所有权  庚、辛父子二人在一起生活期间形成的财产  
居住在同一幢楼的居民对共同乘坐的电梯形成的共有关系  甲乙对各出资800元购买的洗衣机形成的共有关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特别约定,夫妻对一方所得的稿酬形成的共有关系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没有分割的遗产形成的共有关系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共有财产分割以后,共有关系继续存在  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遗产分割前全体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  甲、乙共同享有对丙的债权  小区业主对小区内共有部分的共有  甲、乙共同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汽车  公司债券  房屋  支票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城镇公共道路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  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和承担义务  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按份共有人不能对共有财产确定份额  对按份共有的不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一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  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和承担义务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一定的应有部分  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提单  公司债券  建筑物  汇票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5万元,购买一房屋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为按份共有,丙主张为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甲乙夫妻结婚后约定,各自的收入分别所有  甲乙夫妻离婚后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暂住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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