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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某和王某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巴西。因发生婚姻纠纷,巴西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6年按巴西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巴西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我国应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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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争议及继承争议应当适用同一法律  继承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王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如王某与李某确定有婚姻关系,则继承应适用中国法律  
该判决按照A国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我国法院应予承认  该判决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不能承认  作为一份民商事判决,该判决在我国具有直接适用的效力  如果乙也向中国法院请求承认,则我国法院应予承认  
可以适用阿拉伯法律  不能适用伊拉克法律  应当适用伊朗法律  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中国公民甲与英国公民乙之间针对位于东京的动产发生的继承纠纷  中国公民甲与韩国公民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纠纷  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留学加拿大期间,双方发生的合同纠纷  中国税务机关针对美国某公司的税收征收而产生的纠纷  
该分居协议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故我国应予承认  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当事人的分居协议直接在我国具有效力  当事人的分居协议不用申请在我国承认和执行  
承认刘某的配偶身份受理该继承诉讼  李某和刘某规避了中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的强制性规定,故认定二者婚姻无效,不承认刘某配偶身份  对李某和刘某婚姻的有效性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即美国法认定为有效,对刘某配偶身份予以认可  因当事人是美国人,故驳回诉讼,告之其向美国有关法院起诉  
该分居协议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故我国应予承认  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按公共秩序保留不能承认和执行  当事人的分居协议直接在我国具有效力  当事人的分居协议不能申请在我国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