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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的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制定在局部地区执行的价格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定价听证的项目自动进入定价听证目录 听证会可以一次举行,也可以分次举行 定价机关是价格听证的组织机关 制定或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均应听证
听证笔录是指记录听证过程和内容的文书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栏填写上述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听证记录应当写明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听证参加人员的权力义务; 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意见; 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以及是否提供新的证据,证人证言、质证过程等内容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主持人、书记员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并在尾页注明日期;证人应当在记录其证言之页签名。
只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就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可由案件的调查人员主持
转让定价税制是国际税法中针对某一税种的专门税制 国际税法中的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跨国公司的关联交易 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是跨国公司收入与费用的重新调整 相互磋商程序仅在OECD范本中做过规定
只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就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可由案件的调查人员主持
申请人说明定价方案、依据和理由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介绍有关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初审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会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向新闻煤体发布听证结果
行政听证制度是以英美法自然公正原则作为法哲学基础的 听证制度是随着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相对人要参与行政过程而产生的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关于听证制度的规定 听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和通知、公开听证、委托代理、对抗辩论、制作笔录等
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的意见 听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对听证事项的最终决定意见 听证人员的费用
公共定价法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规则指定提供公共物品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方法 是政府保证公共物品供给和实施公共物品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般包括纯公共定价和管制定价两方面 二部定价法不属于公共定价法的内容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举行听证会 听证一般公开进行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听证会由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
申请人说明定价方案、依据和理由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介绍有关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初审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会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向新闻媒体发布听证结果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举行听证会 听证一般公开进行 当事人能够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听证会由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听证权利后 3日内提出 听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主持 当事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价格法》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举行听证会 听证一般公开进行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听证会由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
价格听证就是对定价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价格听证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 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必须进行价格听证 未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不得进行价格听证 在降低价格的情况下,听证会可以采取简易程序
政府制定价格目录 政府制定价格程序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价格监测制度 价格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