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优先采用格式条款和示范合同文本 保证合同各部分约定的协调统一,尤其是合同协议书与专用合同条款应前后一致 通用合同条款是对权利义务作出的一殷约定,专用合同条款可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约定 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使用原则上应当尊重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要求和权利义务的基本安排 应符合地方相关部门的强制性规定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监理大纲→监理报酬清单 监理大纲→监理报酬清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监理大纲→监理报酬清单
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
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或专业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跳过合同条款的修改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图纸→专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 图纸→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图纸→专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图纸
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优先于合同协议书 投标函优先于专用合同条款 图纸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优先于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各行业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时,可根据行业特点编制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的约定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相抵触。 某些通用合同条款中规定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细化时,允许与通用合同条款中有不同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可结合项目的特点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 通用合同条款的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相互矛盾时,勘察合同无效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 通用合同条款可以约定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细化时,允许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
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 分为"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格式"三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可全文引用,也可删改或补充 "专用合同条款"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专用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大于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图纸→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图纸→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图纸→专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 图纸→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图纸→专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图纸
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通用合同条款可以约定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细化时,允许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 各行业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可结合施工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补充、细化 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相互矛盾时,合同无效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投标函附录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投标书及投标函附录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投标函附录—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建议书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承包人建议书 合同协议书→承包人建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建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