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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的目的 企业亏损情况的审计报告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 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与债务人和解 上市公司的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案件由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 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甲公司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出进行重整的申请 乙公司应该在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甲公司破产的申请后才能提出对甲公司重整的申请 乙公司申请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宣告破产前,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乙公司申请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宣告破产前,王某作为拥有甲公司15%出资额的股东,可以申请重整
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本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的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 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听证,听证会期间不计入法定期间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将裁定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动机不纯的,人民法院可以拒绝受理该破产案件 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破产案件时,在对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债务人仍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的,可以中止该案件的审理
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有关材料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并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权性质及数额 有关债权财产担保的证据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 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破产申请应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撤回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终止
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 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A公司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出进行重整的申请 B公司应该在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A公司破产的申请后才能提出对A公司重整的申请 B公司申请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宣告破产前,A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公司申请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宣告破产前,王某作为拥有A公司15%出资额的股东,可以申请重整
宣告破产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