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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对女精神病患者李某说:“我爱你!”随后经李某同意,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张某不构成强奸罪,因为有李某承诺 王某对刘某说:“我家房子不要了,你可以把它烧掉。”刘某便烧了王某住房,并烧毁了王某邻居的住房。刘某不构成放火罪,因为有王某的承诺 李某胁迫周某说:“你不跟我发生性关系,我就把你的裸照放到网上。”周某无奈便同意。李某不构成强奸罪,因为有周某的承诺 赵某对孙某说:“我有受虐倾向,你把我脚砍掉吧!”孙某答应实施。孙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有赵某的承诺
已满16周岁的李某投毒致人重残 未满14周岁的栗某骗取同学的一部手机 甲公司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导致乙公司破产 警察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诱骗某女与之发生性关系
李某,男, 1987 年 3 月 28 日出生,在 2000 年 4 月 2 日至 2003 年 3 月 25 日期间,多次与当时尚不满 14 周岁的乙某.丙某.丁某发生两性关系,并导致丁某怀孕 甲某见乙某因丈夫在外当兵长期不归,便利用是乙某上级领导的关系,要求乙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否则就将其辞退,乙某被迫多次与甲某发生性关系 甲某在公园中看到乙女( 14 岁)打扮的比较成熟妖艳,以为乙女是暗娼,便上前询问,乙女称自己已经 20 岁,并要价 500元与甲某开房,后甲某与乙女发生性关系 甲某(男)将自己邻居家 4 岁小男孩骗回家中,对其性器官进行蹂躏,并要其为其__
不构成犯罪 构成强奸罪 构成招摇撞骗罪 构成诈骗罪
和两名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 和两名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不构成强奸罪 和伊某的行为成立强奸罪,和丁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和伊某的行为成立嫖宿幼女罪,和丁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李某,男(15周岁)多次与不满14周岁的乙、丙、丁发生性关系,并导致丁怀孕 甲见乙丈夫在外当兵长期不归,便利用是乙上级领导的关系,要求乙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否则就将其辞退,乙被迫多次与甲发生性关系 甲在公园中看到乙女(13周岁)打扮比较成熟妖艳,以为乙女是暗娼,便上前询问,得知乙女未满14周岁,出高价与其开房并发生性关系 甲男将自己邻居家4周岁小女孩骗回家中,对其性器官进行抠摸,并要该女为其__
甲以银饰为诱饵,诱骗13岁的女孩李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因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甲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李某的同意,而被害人的承诺是刑法中的违法性阻却事由,故甲的行为不成立强奸罪 张某意欲自杀,但因害怕总下不了手,遂请好友乙帮忙,要求乙将自己勒死。乙害怕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执意不肯。张某遂为乙写下“证明”一份,写下:自己系“厌倦红尘,不愿继续苟活于世”,“乙系看朋友之面方答应帮忙将自己勒死”,“司法机关勿需追究乙之刑事责任”等语。此后,乙如张某之愿,将张某勒死;因有张某的承诺,故司法机关对乙的杀人行为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钱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公安人员丙对钱某的妻子王某说,只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即可将其夫放出。王某救夫心切,遂以此为条件与丙发生性关系。但发生性关系后,丙并没有释放其丈夫。此种情况下,被害人王某的承诺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公安人员丙成立强奸罪 丁深夜冒充周女的丈夫,爬至周女床上与其发生性关系,后事情败露。但因发生性关系系周女自愿,根据被害人承诺阻却刑事违法性的原理,丁的行为不成立强奸罪
鲁某和肖某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鲁某和肖某都是强奸罪的实行犯 鲁某和肖某的行为属于“二人以上轮奸” 鲁某成立强奸罪,肖某不成立犯罪
鲁某和肖某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鲁某和肖某都是强奸罪的实行犯 鲁某和肖某的行为属于“二人以上轮奸” 鲁某成立强奸罪,肖某不成立犯罪
甲冒充妇女的丈夫实施奸淫行为时,黑夜中的该妇女以为甲是自己的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的,甲不成立强奸罪 乙女身材高大,谎报年龄,甲确实不知道乙女不满14周岁,在乙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甲成立强奸罪 甲女以为和狱警乙发生性关系,乙便可以将其丈夫从监狱释放,但发生性关系后,乙并没有释放其丈夫。乙成立强奸罪 甲(厂长)利用职权对该厂职工乙女说,如不和自己发生关系将丢掉工作,乙女怕失去工作不敢__,被迫与甲发生关系,甲成立强奸罪
甲冒充妇女的丈夫实施奸淫行为时,黑夜中的该妇女以为甲是自己的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的,甲不成立强奸罪 甲教唆15周岁的乙与一名呆傻女子发生性关系,甲在一旁观看取乐,自己并未与该呆傻女子发生性关系。甲不构成强奸罪 甲女以为和狱警乙发生性关系,乙便可以将其丈夫从监狱释放,但发生性关系后,乙并没有释放其丈夫。乙成立强奸罪 甲(厂长)利用职权对该厂职工乙女说,如不和自己发生关系将丢掉工作,乙女怕失去工作不敢__,被迫与甲发生关系,甲成立强奸罪
甲垂涎女同学张某的美貌,将其灌醉扶入宾馆,发生性关系 乙入室盗窃,发现单身女户主睡得很死,趁机与女户主发生性关系,女户主朦胧中以为是自己的情人,没有察觉 丙以谈恋爱为名,诱骗15岁女学生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丁去某发廊嫖宿,老板介绍13岁的卖淫女与丁嫖宿一次
甲以银饰为诱饵,诱骗13岁的女孩李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因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甲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李某的同意,而被害人的承诺是刑法中的违法性阻却事由,故甲的行为不成立强奸罪 张某意欲自杀,但因害怕总下不了手,遂请好友乙帮忙,要求乙将自己勒死。乙害怕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执意不肯。张某遂为乙写下“证明”一份,写下:自己系“厌倦红尘,不愿继续苟活于世”,“乙系看朋友之面方答应帮忙将自己勒死”,“司法机关无需追究乙之刑事责任”等语。此后,乙如张某之愿,将张某勒死。因有张某的承诺,故司法机关对乙的杀人行为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钱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公安人员丙对钱某的妻子王某说,只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即可将其夫放出。王某救夫心切,遂以此为条件与丙发生性关系。但发生性关系后,丙并没有释放其丈夫。此种情况下,被害人王某的承诺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公安人员丙成立强奸罪 丁深夜冒充周女的丈夫,爬至周女床上与其发生性关系,后事情败露。但因发生性关系系周女自愿,根据被害人承诺阻却刑事违法性的原理,丁的行为不成立强奸罪
某戊(15岁)与某己(13岁)谈恋爱,一日,某戊趁父母不在家,将某己带到自己家,当晚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某庚知道某辛是一卖淫女,并且只有 13岁,多次与该女发生性行为 某丙明知某丁只有13岁,而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某甲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时,强行与一被组织者发生性关系
不构成犯罪 构成强奸罪 构成招摇撞骗罪 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