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甲诉乙离婚一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丙独任审理,由丙自审自记,开庭时丙发现本案案情复杂,需进一步取证,决定改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重新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独任制,由审判员或陪审员进行审理  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一审案件时,都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采用口头起诉的方式进行起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一审的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甲市A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审理王某诉李某欠款一案,由审判员王某、陪审员黄某、石某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甲市B区人民法院对王某诉李某离婚一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陪审员周某一人独任审理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傅某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由审判员王某、吴某、陪审员刘某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甲市C区人民法院受理A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破产一案,既可以由审判员王某独任审理,也可以由审判员王某、吴某、赵某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此案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丙不应自审自记  审限计算有错误  丙不应改用普通程序,而应报请院长批准延长审限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埋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