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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审败诉,却没有依法提起上诉 某县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民事判决提起再审 某县人民法院派审判员下乡动员乡镇企业起诉债务人 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原物,人民法院却判令被告作价赔偿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经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如果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人民法院不得准许 对于《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认为一审判决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正确的,可上诉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查封或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人民检察院如认为人民法院未能正确处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问题,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院长、审判长 审判长、审判员 审判委员会、审判长 审判委员会、人民法院院长
上级人民法院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最高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认为一审判决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正确的,可上诉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查封或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人民检察院如认为人民法院未能正确处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问题,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受理案件 合议庭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 作出判决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民事诉讼的被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简单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均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当事人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级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只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只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既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也对人民法院的市判活动进行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只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只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既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也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而不能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而不能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也可以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对法官的审判行为进行监督,而不可以对法院和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行政诉讼的审判组织形式不同于民事诉讼 行政审判的法律适用与民事审判不同 行政案件的审理内容不同于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不同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均应使用汉语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陪审员和书记员的回避均由审判长决定 陪审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应向原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 应向作出一审判决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 应先向原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如不被受理,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既可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向原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