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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的所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扣缴车船税的义务人,应及时解缴代扣代缴税款,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 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可以拒绝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次月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税务机关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手续费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拖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征收车船税和船舶吨税 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征收车船税和船舶吨税 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的不计算车船税
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武装警察__专用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对节能汽车,免征车船税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征车船税 对节能汽车,免征车船税
车船税属于资源税 车船税应在纳税人实际使用应税车船时征收 车船税采用定额幅度税率 车船税可以调节财富分配 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70%计算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常用地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中国远洋轮船在国外缴纳了船舶吨税,在国内就不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由保险机构负责征收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电车以“整备质量”作为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经批准临时入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十年内免征车船税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所在地
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60%计算车船税 拖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70%计算车船税 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的不计算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次月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车船税由保险机构负责征收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电车以"整备质量"作为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还可以是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使用人所在地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次月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次月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车船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使用地税务机关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次月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税务机关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手续费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 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拖船按机动船舶税额的70%计算车船税 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60%计算车船税 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的不计算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