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经本医疗机构培训,取得临床药师资格的人员 经本医疗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 经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助理医师 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 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管理制度
儿科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 普通处方 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普通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 医疗用毒性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可以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 门(急)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5 日常用量; 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 2 年
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有执业药师审核,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逐日编制顺序号 按月逐日编制顺序号 编制顺序号 按年月逐日编制顺序号 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可以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可以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普通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 医用毒性药品处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有执业药师审核、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处方 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 普通处方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有执业药师审核,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急诊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 医疗用毒性处方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急诊处方 贵重药品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 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