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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人于2008年5月4日以邮寄方式将其专利申请文件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但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日是 2005 年 5 月 21日,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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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申请人在一个月内先后提出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如果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时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则驳回发明专利申请  不同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如果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时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则对发明专利申请也授予专利权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如果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时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则要求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或撤回发明专利申请  不同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期满协商不成的,两件申请均视为撤回  
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邮戳日不清晰的,以收到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所有发明专利申请都将在自其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公布   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满15个月时,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需补正缺陷的,将延迟公布   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前,申请人主动撤回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不予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申请日起6个月期满时公布  
由于发明专利申请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在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由于该发明专利申请中的方法属于实用新型不保护的客体,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作为在后申请享有优先权,但是该申请文件中必须删除有关生产方法的内容  由于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外国人,该在后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2003年4月5日出版的一本杂志  另一申请人乙于2003年4月3日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  2002年10月1日在国内公开使用  申请人甲于2002年8月20日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在2004年1月22日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其受理专利申请的日期为申请日  因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备,推迟了专利申请日  因寄出专利申请文件的邮戳日不清晰,故以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  因为2005年5月21日为该申请的优先权日  
2003年4月5日出版的一本杂志  另一申请人乙于2003年4月3日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  2002年10月1日在国内公开使用  申请人甲于2002年8月20日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在2004年 2月22日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  
申请日为2011年6月7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  申请日为2011年6月4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就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11年5月6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2年4月5日被申请人撤回  申请日为2011年8月9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外国优先权  
所有发明专利申请都将在自其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公布  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满15个月时,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需补正缺陷的,将延迟公布  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前,申请人主动撤回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不予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申请日起6个月期满时公布  
申请日为2004年5月10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在该申请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03年6月2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但该申请因为没有缴纳申请费已被视为撤回  申请日为2004年7月3日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4年1月7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申请日为2003年10月10日的美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2009年1月7日提交的申请日为2008年9月14日的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5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7月25日的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8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该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尚未办理登记手续  
2003年4月5日出版的一本杂志  另一申请人乙于2003年4月3日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  2002年10月1日在国内公开使用  申请人甲于2002年8月20日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在2004年2月22日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  
王某  李某  王某和李某共有  王某和李某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专利局以其受理专利申请的日期为申请日  因专利中请文件不齐备,推迟了专利申请日  因寄出专利申请文件的邮戳日不清晰,故以其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  因为1999年5月21日为该申请的优先权日  
如果申请人未要求其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最迟在2009年4月7日提交保藏  如果申请人要求其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最迟在2008年4月7日提交保藏  如果申请人要求其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最迟在2009年4月7日提交保藏  如果申请人要求其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最迟在2009年8月7日提交保藏  
2009年1月7日提交的申请日为2008年9月14日的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5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7月25日的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8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该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尚未办理登记手续  
该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2001年5月8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申请人对其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是从2001年5月8日起算3年  在2001年5月8日以后公开的现有技术将不能用来评价该发明专利申请主题的创造性  该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保护期限为20年,自2001年5月8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4个月内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可以臼申请日起3个月内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由于发明专利申请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在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由于该发明专利申请中的方法同于实用新型不保护的客体,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作为在后申请享有优先权,但是该申请文件中必须删除有关生产方法的内容  由于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外国人,该在后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同为甲公司,申请日为2007年3月1日、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3月14日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乙公司,申请日为2007年1月5日、公布日为2008年9月5日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丙公司,申请日为2006年4月3日、公布日为2007年11月16日的美国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丁公司,国际申请日为2006年2月1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的公布日为2007年5月25日的PCT国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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