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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最近2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行使管理层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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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l47条规定的情形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曾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但目前已经偿还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有到期未清偿的情形,但现在已经清偿  收购人为自然人  
最近5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最近3年内连续亏损  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收购人最近5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曾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但目前已经偿还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收购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收购人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收购人为了报复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而进行收购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有到期未清偿的情形,但现在已经清偿  收购人为自然人  
上市公司董事最近3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收购  关于管理层收购的董事会决议应经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  拟进行管理层收购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应达到1/3以上  管理层收购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公司的直接收购,不包括间接收购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收购人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5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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