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质量必须合格,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地方建委颁布的地方建筑材料供应备案管理办法 合格证、试(检)验报告单或记录单的抄件(复印件)应保留原件所有内容,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需采取技术处理的,除满足要求外,还应得到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了设计要求时,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并符合有关规定方可使用 凡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有具备鉴定资格单位出具的鉴定证明,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 不合格物质不准使用,不必注明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