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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公司的债权人向公司提出要求而公司无法清偿无争议的债务,就是公司不能清偿的充分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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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解散分立  乙公司只能要求A公司和B公司各自清偿其债务的一半  甲公司是存续分立  乙公司既可以要求A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B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  
必须等合并完成才可以要求清偿债务  可以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只能向合并前的公司请求清偿,无权要求合并后的公司清偿  有权对合并提出异议  
该协议经债权人认可后,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方具有约束力  该协议经债权人认可后,对乙公司和丙公司方具有约束力  该协议经债权人认可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该协议未经债权人认可的,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黄山公司,在2018年7月2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黄山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红河公司的债权人长江公司,2017年5月1日在明知红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承担了红河公司的债务,该债务此时仍未清偿,长江公司承担的债务与长江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权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流星公司,2017年10月1日在明知红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取得了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债权此时仍未清偿,流星公司取得的债权与流星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水样公司,在2018年8月31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水样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偿还  公司分立的,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前的公司独立承担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黄山公司,在2021年7月2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黄山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红河公司的债权人长江公司,2020年5月1日在明知红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对红河公司负债,该债务此时仍未清偿,长江公司负担的债务与长江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权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流星公司,2020年10月1日在明知红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取得了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债权此时仍未清偿,流星公司取得的债权与流星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红河公司的股东赵某欠缴公司出资的200万与2019年2月4日红河公司向其借款的200万  
甲公司应当提交乙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据  甲公司应当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该破产申请受理之后,对乙公司的房产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方可行使抵押权  丙公司对乙公司负有债务,在破产受理后丙公司受让了丁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因此丙公司无须再向乙公司履行等额的债务  
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甲和其他股东对公司无力清偿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向甲和其他股东要求偿还债务  由于公司的亏损是甲的经营不善造成的,所以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向甲要求履行债务  如果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黄山公司,在2013年7月2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黄山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红河公司的债权人长江公司,2012年5月1日在明知红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对红河公司负担债务,该债务此时仍未清偿,长江公司负担的债务与长江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权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流星公司,2012年10月1日在明知红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取得了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债权此时仍未清偿,流星公司取得的债权与流星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水样公司,在2013年8月31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水样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公司合并、分立均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合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应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黄山公司,在2018年7月2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黄山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红河公司的债权人长江公司,2017年5月1日在明知红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对红河公司负债,该债务此时仍未清偿,长江公司负担的债务与长江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权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流星公司,2017年10月1日在明知红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取得了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债权此时仍未清偿,流星公司取得的债权与流星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红河公司的债务人水样公司,在2018年8月31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红河公司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水样公司对红河公司的债务  
甲公司可以拒绝债权人D为清偿其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  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不合法  法院无权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该协议经债权人认可后,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方具有约束力  该协议经债权人认可后,对乙公司和丙公司方具有约束力  该协议经债权人认可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该协议未经债权人认可的,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公司有权要求A、B连带清偿其债务  D公司无权要求A、B连带清偿其债务  C银行有权要求A、B连带清偿其债务  小债权人有权要求A、B连带清偿其债务  A、B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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