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2000年11月1日,在甲、乙、丙三人大学毕业后,书面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4万元,丙出资2万元开设一家电脑公司,并按各自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分担亏损。 为了解决资金周...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无效,因为丙明知甲乙之间存在一个在先的债权,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效,甲并不因与乙签订买卖合同而丧失房屋的处分权,与丙的合同仍为有效  无效,因为乙已经为合同的履行交付了15%的价金  效力待定,取决于乙是否同意  
2009年6月8日 2009年11月12日  2009年6月26日 2009年11月25日  2009年6月26日 2009年11月22日  2009年6月8日 2009年11月12日  
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乙不得依据合同要求甲赔偿自己的损失  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若甲、乙、丙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丙也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若甲、乙、丙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至2006年2月9日  在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丙的保证期间至2006年7月1日  在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丙的保证期间至2008年1月1日  
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  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  
无效,因为丙明知甲乙之间存在一个在先的债权,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效,甲并不因与乙签订买卖合同而丧失房屋的处分权,与丙的合同仍为有效  无效,因为乙已经为合同的履行交付了15%的价金  效力待定,取决于乙是否同意  
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  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  
若甲、乙、丙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丙也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若甲、乙、丙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至2006年2月9日  在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丙的保证期间至2006年7月1日  在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丙的保证期间至2008年1月1日  
和甲一起读研的是丙  乙的毕业成绩不如丁  乙选择了留学  丙没有选择工作  
甲的货物存在丙的仓库,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后,由丙直接将甲应付的货物交给乙  甲向乙订购一批机器,甲指定乙将这批机器交付丙厂  甲为丙的利益而与乙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后,丙接受乙的履行  在多数人之债中,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履行  
无效,因为丙明知甲乙之间存在一个在先的债权,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效,甲并不因与乙签订买卖合同而丧失房屋的处分权,与丙的合同仍为有效  无效,因为乙已经为合同的履行,交付了15%的定金  效力待定,取决于乙是否同意  
无效,因为丙明知甲乙之间存在一个在先的债权,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效,甲并不因与乙签订买卖合同而丧失房屋的处分权,与丙的合同仍为有效  无效,因为乙已经为合同的履行,交付了15%的定金  效力待定,取决于乙是否同意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