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确定排水制度 确定排水干管,渠的走向和出口位置 按照确定的排水体制划分排水系统 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 提出污水综合利用措施
城市总体规划 水环境规划 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城市建设规划 城市排水专业规划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确定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方式、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确定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方式、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该系数一般为0.6~0.9 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
城市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 城市污水应以点源治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并以点源治理为主,以城市集中处理为辅的原则加以实施 城市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应考虑远期发展有扩建的可能 在规划设计城市排水工程时,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定
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 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落实和深化总体规划,为编制详细规划阶段的排水专业规划创造必要的条件 为解决城市局部地段排水困难而进行的排水系统改造规划的目的,规划范围仅限于排水困难地段,规划期限一般是长期规划 为了治理城市水环境的目的规划,规划内容主要集中在污水收集和处理 从工程实践看,将直排式合流制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比较容易实施,但不容易在短期内见效 为了治理城市水环境的目的规划,规划范围仅限于现状建成区,规划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的近期规划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 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 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充分利用其排水量的要求和措施 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确定排水体制 提出雨水、污水利用原则 估算污水量,确定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 确定规划区雨水、污水支管管径和控制点标高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该系数一般为0.6~0.9 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 城市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 确定排水模式 预测城市排水量 确定排水体制 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确定排水制度 对污水排放量和雨水量进行具体的统计计算 对排水系统的布局、管线走向、管径进行计算复核 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确定管线平面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该系数一般为0.6~0.9 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 城市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
污水的出路 排水管网的规划 污水厂的数目确定 城市排水系统体制的选择
城市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 城市污水应以点源治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并以点源治理为主、城市集中处理为辅的原则加以实施 城市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应考虑远期发展有扩建的可能 在规划设计城市排水工程时,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定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 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 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充分利用其排水量的要求和措施 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提出雨水、污水利用原则 确定雨水系统设计标准 估算污水量,确定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 布置规划区内雨水、污水支管和其他排水设施 确定规划区雨水、污水支管管径和控制点标高
确定雨水,污水主要泵站数量 确定规划区雨水,污水支管管径和控制点标高 布置规划区内雨水,污水支管和其他排水设施 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排水干管位置和其他排水设施用地,并在管径,管底标高方面与周边排水管通相衔接 确定排水干管的位置,服务范围
按照确定的排水体制划分排水系统 确定排水干管的位置,走向,服务范围 确定管线平面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 确定排水制度 控制管径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