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国内信用证申请人向其开证行提出书面申请。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须向通知行发出信用证注销通知。 国内信用证通知行征得受益人同意,收回全套正本信用证(包括修改和有关附件)后,并向开证行发出同意注销回复书。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到通知行发出的“同意注销回复书”,并核验无误。
放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 如果信用证是真实有效的,我行可以办理可撤销信用证、转让信用证项下的打包放款。 信用证的单据条款及与收汇有关的其它条款,不得办理限制由他行议付、有影响正常收汇的软条款信用证项下的打包放款。 信用证的装效期。不得办理信用证已过装效期的打包放款。
背对背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业务从 2010年 3 月 22日起先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厦门、宁波、青岛、深圳等十家分行试点,试运行期一年。 国内信用证业务试点运行期间由国际业务部门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业务管理,由国际业务操作人员执行国内信用证操作环节。 国内信用证业务试点运行期间 ,业务审批权限暂比照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业务审批权限执行。 国内信用证业务办理所需制式文本由总行统一制定印发。
信用证或销售合同中是否有对受益人或我行不利的条款 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 已过装效期的信用证,不得办理打包贷款 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货款回笼情况
1年以上(含) 2年以上(含) 3年以上(含) 4年以上(含)
在我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或成立时间满2年以上且已在他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时间在1年以上; 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客户信用评级应不低于CCC级; 与我行往来关系正常,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票据质押项下叙做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须符合各具体业务的客户准
是我行开具的信用证通知面函,信用证正本留存于我行,以确保在贷款银行交单 正常情况下以信用证项下收汇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打包放款按规定利率计收外币利息 仅用于为执行信用证而进行的购货用途,贷款金额一般是信用证金额折人民币的30%-40%
国内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是指根据买卖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提出开立信用证申请,并承担支付信用证款项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一般为买卖合同的买方。开证行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开立信用证并承担审单付款义务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或合作银行。 国内信用证受益人是指有权收取信用证款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买卖合同的卖方。 国内信用证通知行是指受信用证开证行委托向受益人发出信用证通知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或合作银行。委托收款行是指按照信用证受益人委托,向信用证开证行办理委托收款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或合作银行。 国内信用证议付是指议付行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是指受信用证开证行委托,接受受益人申请办理信用证议付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或合作银行。
出口信用证押汇 进口信用证押汇 进口代收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