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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在核算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在纳税人核算地申报纳税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卷烟批发企业,在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受托方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委托方向受托方提货时纳税 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的,为纳税人移送时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进口应税消费品,为报关申请甲填发14日内申报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费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委托方向受托方提货时纳税 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的,为纳税人移送时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进口应税消费品,为报关申请单填发14日内申报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生产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纳税人自产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生产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的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支机构应回总机构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生产并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白用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不纳税 纳税人生产并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于出厂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用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进口的应税产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他代理人向报关进口地海关中报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经营地 纳税人核算地 应税货物销售地 委托代销货物所在地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生产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的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