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供方负责送货的,以供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供方负责送货的,以需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需方提货的,以供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需方提货的,以需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受托方受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的核算范围 已确认为商品.但尚未发运给购货方 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而尚未到达人库的在途商品,购货方将其纳入存货核算 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作为存货核算
期权多头方和空头方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 期权多头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期权空头方既有权利又有义务 期权多头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期权空头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期权多头方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期权空头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只可使用循环气试运 只可使用氮气试运 循环气或氮气均可试运 不可以使用氮气试运
凡委托运输部门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凡委托运输单位代运的产品,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调入方验货无误后,应及时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无需上网确认 调入方应及时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并上网确认 调入方验货无误后,应及时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并上网确认 调入方应及时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无需上网确认
凡委托运输部门送货的,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采购方提货的,以采购方收获戳记的日期为准 凡委托运输单位代运的产品,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应对等,并与合同的预期目的相匹配 合同当事人相互享有同等的权利 合同当事人相互承担同等的义务 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的权利等同对方承担的义务
凡委托运输部门送货的,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采购方提货的,以采购方收获戳记的日期为准 凡委托运输单位代运的产品,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受托方受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的核算范围 已确认为商品,但尚未发运给购货方 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而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商品,购货方将其纳入存货核算 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作为存货核算
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双方实际验收日期为准 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的,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期权多头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期权空头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期权多头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期权空头方既有权利又有义务 期权多头方和空头方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 期权多头方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期权空头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格式条款具有法定无效情形的无效 所有格式条款无效 拟定方具有提醒对方注意的义务 拟定方具有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的义务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采用格式条款
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 销货方已收到货款,但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 购货方已收到商品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的结算发票等凭证,应作为销货方的存货 购货方已付款而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商品,应将其作为购货方的存货
多数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 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只有签订了书面合同, 权利和义务才受法律保护 任何一方违反了约定的义务, 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期权多头方和空头方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 期权多头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期权空头方既有权利又有义务 期权多头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期权空头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期权多头方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期权空头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受托方受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的核算范围 已确认为商品,但尚未发运给购货方 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而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商品,也纳入存货核算 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作为存货核算
不得侵占企业资产 不得超越职权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不得与本企业的关联方进行交易 不得利用职权取得不当利益
委托贷款业务中,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业务人 联营运输业务,以初运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开办演唱会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人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