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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合同为双务合同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应当先雇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当事人的履行没有先后顺序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 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 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享有的对抗债权人的一种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双方请求权消灭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使能使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拒绝履行…(此处有遗漏)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义务的消灭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其他抗辩权
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 双务合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赠与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租赁合同 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双务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 双务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赠与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 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 不安抗辩权行使后就意味着合同的终止 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 不安抗辩权行使后就意味着合同的终止 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只能适用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于借用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 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将直接导致合同的消灭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赠与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适当担保,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能提供适当担保,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能提供适当担保,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 B.不安抗辩权行使后就意味着合同的终止 C.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D.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 双务合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买卖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租赁合同 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须双方当事人的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 须当事人的债务因合同而产生 必须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须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不能对等给付的现实危险 必须是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权行使的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 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无需征得对方同意
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 双务合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买卖合同 双务合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租赁合同 先履行抗辩权是一种延期抗辩权,不能消灭对方的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