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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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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技术抗辩原则  技术特征覆盖原则  公开原则  等同原则  
李某必需提交证据证明区分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李某可以在口审时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区分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李某可以在口审结束后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确定之前,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区分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张某认可李某提交的公知常识性证据,复审委员会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公知技术抗辩原则  技术特征覆盖原则  公平原则  等同原则  
所有类型的教科书上记载的内容都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证明公知常识的技术手册一定要在本专利申请日前公开  未在本专利申请日前公开的技术词典也可以用来作为证明公知常识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通过举出多篇申请日前公开的对比文件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技术特征覆盖原则  等同原则  禁反言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公知技术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专有技术  
专利技术  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  公知技术  
技术秘密  知识产权  勘察设计  施工安装  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  
公知技术抗辩原则  技术特征覆盖原则  对等原则  禁反言原则  
开拓性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组合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并取得了新的技术效果,则发明具备创造性  组合发明的每个技术特征本身是否完全公知或者部分公知并不影响创造性  如果组合是公知结构的变型,或者组合处于常规性技术继续发展的范围之内,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但因其是组合发明,具备创造性  
技术秘密  专利申请权  专利权  现有技术成果(公知技术)  
李某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  李某必须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该区别特征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李某可以在口审辩论终结前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区别特征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李某可以通过技术词典、技术手册等工具书记载的技术内容来证明该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公知技术抗辩原则  技术特征覆盖原则  对等原则  禁反言原则  
无效程序中一方当事人甲主见某技术手段是本事域公知常识,另一方当事人乙不予认可,则甲对其主见担当举证责任  教科书记载的技术内容可用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事域的公知常识  技术手册记载的技术内容可用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事域的公知常识  技术词典记载的技术内容不能用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事域的公知常识  
甲对特征K是公知常识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甲可以在口头审理中提交证据证明特征K是公知常识  甲可以在口头审理结束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提交证据证明特征K是公知常识  甲可以通过教科书或者技术辞典、技术手册等工具书记载的技术内容来证明特征K是公知常识  
公知技术抗辩原则  技术特征覆盖原则  等同原则  禁反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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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技术抗辩原则  等同原则  技术特征覆盖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  
李某必须提交证据证明区别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李某可以在口审时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区别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李某可以在口审结束后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决定之前,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区别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张某认可李某提交的公知常识性证据,复审委员会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公知技术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专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