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补偿金管理经办银行于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和违约率按照各高校进行统计汇总。经合作高校确认后填制“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上报分行 分行按学校和经办银行汇总辖内上报信息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总行,由总行提交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全国学生贷款中心在收到经办行总行提交的“风险补偿金申请书”、“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对应的风险补偿金支付给贷款银行总行 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入对应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