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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国内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可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作出的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可随时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令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的第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标准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可对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满足主要材料订货的需要 满足非标准设备制作的需要 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需要 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各行业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时,可根据行业特点编制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的约定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相抵触。 某些通用合同条款中规定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细化时,允许与通用合同条款中有不同约定
施工工期较长的工程宜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总价合同常采用按阶段结算的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发生工程变更时不需调整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图纸招标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可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做出的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可随时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令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按合同约定列入措施项目清单结算款中 承包人应该在收到变更指示的14天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合同责任复杂 建设周期长 可以增加设计变更 可以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改变工程的标高 改变工程的实施顺序 提高合同中的工作质量标准 将合同中的某项工作转由他人实施 工程设备价格的变化
招标文件和合同通用条款的使用要求与标准施工合同的要求相同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文件组成与标准施工合同不同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文件组成与标准施工合同只有协议书相同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与标准施工合同的条款结构不一致 施工阶段的很多条款用词与标准合同完全相同
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提出变更 发包人可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 若承包人认为变更指示不能执行,应立即说明理由
改变合同工程的标高 改变合同中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 取消合同中某项工作,转由发包人施工 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改变合同中某项工作的质量标准
发包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 承包人书面报告发包人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变更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30天内做出变更指示
发包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 承包人书面报告发包人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变更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30天内作出变更指示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标准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可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可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作出的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可随时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令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按合同约定列入措施项目清单结算款中 承包人应该在收到变更指示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可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作出的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可随时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令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的第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施工合同附件的格式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履约保函 预付款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