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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将全部利润分配给全部合伙人 由全部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已到,但合伙人还要继续经营
未履行出资义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而普通合伙人不可以。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普通合伙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须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而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合伙协议不得禁止有限合伙人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食业的名称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A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或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未履行出资义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未履行出资义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委托一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将全部利润分配给全部合伙人 委托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或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已到,但合伙人还要继续经营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已到,但合伙人还要继续经营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未履行出资义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