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4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可以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或机械设备等